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2 07:30:01作者:未知
1、柜台受理
(一)受理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
(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
线下办理地点:
各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窗口:
2、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办理
(一)在线刷脸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营业厅”模块,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码、姓名、职工编号、认证手机号等信息,支付宝刷脸认证在线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
(二)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办理:职工未提供已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租赁提取8400元/年), 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办理提取本市规定的年度提取限额。
操作流程:(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版本)
线上办理入口:
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营业厅:点此进入
“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点此进入
“青岛公积金”APP:点此下载
“青e办”APP:点此下载
“爱山东”APP:点此下载
✪所需材料
在提取时,按照租赁情形,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
2、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原件、房租发票原件。
3、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