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更新时间:2022-07-07 20:41:12作者:未知

郑州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2022年7月1日起,郑州市将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今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将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具体规定:

  1、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2、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800元、2300元,2022年7月1日实施当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减半。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在职职工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

  在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0%;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

  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

  哪些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除急(抢)救外,未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

  未遵守因病施治原则,不符合诊疗要求的医疗费用;

  其他违反医保规则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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