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7-12 08:09:27作者:未知
待遇和保障
(一)在岗服务政策
1.给予工作生活补助。按照30000元/人每年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另在此补贴基础上各县(市)按照不低于500元/人每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2.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统一由县(市)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扣缴;各县(市)为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一次性安家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服务期满政策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符合规定的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将被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在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3.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