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工工作调动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

更新时间:2022-03-22 07:57:01作者:佚名

青岛市职工工作调动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

  职工工作调动,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

  回答: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工作调动,应当自工作调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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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移办理方法

  新调入单位经办人持办理要件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服务窗口()办理账户转移(调入)登记。 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登记转移信息。单位留存一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备注:自2019年5月7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转移(调入)登记后,职工账户即变为正常状态,可在变更所属年月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无需再做确认。

  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办理时限:符合审核条件的人员一个工作日即可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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