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申报条件及认定项目

更新时间:2022-03-20 17:35:02作者:未知

上海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申报条件及认定项目

  本市对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实施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参加认定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两方面条件:

  1、本市对完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就业或就读的人员提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其中,在本市居住的,应在本市公安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人员登记信息,系统无法比对的应提供《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在本市就业的,应在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或经民政部门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核实为本市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在本市就读的应提供《学生证》。

  2、目前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今后根据培训评价规模扩大和层次提升的需要,认定范围将逐步覆盖到其他等级。需要申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还应满足养老护理员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您可通过技能人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index.html)中“职业标准系统”查询当前该职业各等级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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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等级  职业技能  人员  信息管理系统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