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医保出院时忘记结算咋办

更新时间:2022-07-15 16:06:31作者:佚名

西安职工医保出院时忘记结算咋办

  西安职工医保出院的时候忘记结算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未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入院时通知单位经办人,出院后要按报送资料内容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交本单位经办人上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住院报销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异地就医证明(本地未挂账情况说明、异地转诊转院单)加盖单位公章;

  4.住院病案首页、临时、长期医嘱单(医院盖章);

  5.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由医院具说明);

  以上报销资料由各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统一报送,符合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可根据医院等级按比例报销。社保中心相关科室按照职工报销政策给予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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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西安职工医保政策

  1、参保范围

  西安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2、保险费征缴比例

  (1)职工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

  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其中生育保险1%),个人缴费比例为2%。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作为缴费基数,按9%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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