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城镇地区落户政策调整

更新时间:2022-07-18 16:05:37作者:佚名

涿州城镇地区落户政策调整

  关于调整涿州市城镇地区落户政策

  照《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涿州市城镇地区落户政策的通知》(保公人口[2022]4号)、《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涿州市城镇地区的落户政策的通知》(涿政办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涿州市城镇地区落户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条件

  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在城镇地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随迁。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屋,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租赁房屋(租住满一年)。

  二、放开城镇地区人才落户条件,实行优先落户

  在城镇地区,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持有燕赵英才卡、范阳英才卡人员以及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外国人才加入中国国籍的人员,可在就业地、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公安机关优先受理并建立核准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高效办理。

  关于北京转移人口落户,仍按保定市公安局《关于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可以按本人要求将户口迁入我市承接地落户,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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