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梧州疾控发布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提示

更新时间:2022-03-22 09:15:08作者:未知

2月27日梧州疾控发布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提示

  2022年2月27日0至12时,天津报告7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咽拭子样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均为滨海新区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均与雅苑足道(空港店)相关。自2022年2月27日起,将天津空港经济区雅苑足道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截至2022年2月27日21时,全国现有9个高风险地区和194个中风险地区。

  控及健康管理提示

  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对有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旅居史人员按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要求进行管理。

  (一)2022年2月9日以来有防城港市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1、从防城区、东兴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梧人员:

  (1)离开防城区、东兴市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离开防城区、东兴市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离开防城区、东兴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2、从防城区、东兴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其他地区来返梧人员:

  (1)离开防城区、东兴市不足7天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4、7天)。

  (2)离开防城区、东兴市超过7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

  以上重点人员,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结束后,仍须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异常及时报告,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有序流动。

  3、从防城港市(除防城区、东兴市外)其他地区来(返)梧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返回目的地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纳入管理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分别与第1、4、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返桂来桂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1、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返桂来桂人员: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抵桂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返桂来桂人员: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3、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人员: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桂来桂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抵桂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返桂来桂人员,风险等级调整后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1、降为低风险地区前返桂来桂人员:

  (1)降为低风险地区前返桂来桂并已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降为低风险地区当日可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必须在解除集中隔离前再做1次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

  解除后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已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降为低风险地区前返桂来桂并已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降为低风险地区当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已自我健康监测人员。继续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2、降为低风险地区后返桂来桂人员: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四)从近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以及广西陆路边境六县(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大新县)来(返)梧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在抵梧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已抵梧人员,完成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五)广大公众要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关注健康码变化

  如您近期有外地旅居史,收到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黄码”或“红码”,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旅居史,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配合做好隔离管控措施。

  三、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请所有来(返)梧的人员提前了解我市当地防控要求;来(返)梧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返)梧后,应主动配合我市相关防控措施。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

  五、自觉做好健康监测

  从外地返梧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非必要不前往

  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建议近期非必要不离梧、不离桂。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

  七、接种疫苗

  请尚未开展或未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3岁及以上人员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尽早加强接种。

  八、减少购买境外商品,接触境外物品要注意防护

  目前全球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国内也报道了病毒经冷链或非冷链物品传播、境外邮件及其他物品阳性的案例。因此,在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建议不购买境外商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产品,取快递时,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人群聚集;快递可用合规消毒湿巾对内外包装全面消毒后再拆封。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咨询电话: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3863725

  龙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466822

  苍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682025

  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4-7292987

  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6282142

  岑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5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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