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重复账户合并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7-21 18:01:27作者:未知

上海公积金重复账户合并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办理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账户  原件  身份证件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