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时所需的证件材料可以是电子版吗?

更新时间:2022-03-22 09:45:01作者:佚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时所需的证件材料可以是电子版吗?

  申请材料支持电子证照。

  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及咨询。

  拓展阅读>>>

  网上办理(仅支持企业单位)

  1.企业开办一体化平台办理:企业可登录青岛市企业开办及注销智能一体化平台(http://qydjfw.qingdao.gov.cn),按照企业开办流程,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同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开办过程未同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企业,后续也可通过该平台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

  2.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理的电子税务CA数字证书,可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在线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以及网上营业厅。操作流程请参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www.qdgjj.com)“便民指引--网上营业厅--缴存单位版--【单位版网厅操作手册】”办理。

  ●备注: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后,若首次到柜台办理业务时,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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