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厦门海沧区幼儿园招生报名材料

更新时间:2022-07-26 18:02:58作者:未知

2022年秋季厦门海沧区幼儿园招生报名材料

  海沧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报名程序

  网络报名

  家长须于8月1日8:00-8月7日17:00登录“厦门i教育”或“厦门i教育”公众号进行网络报名。

  现场确认(仅需携带材料到场,无须携带幼儿)

  网络报名审核已通过的幼儿无须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未通过网络报名或需要合并计算落户时间的家长(落户时间计算规则详见“录取”部分),请于8月6日、8月7日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提交以下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给予确认报名信息:

  ❶ 户口簿、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❷ 需要合并计算落户时间的,须提交派出所开具的幼儿“户口迁移记录”。

  注意事项

  ❶ 家长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所需的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❷ 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因故不能如期到园现场确认的,应在8月6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确认;超过报名期限未报名或未经幼儿园同意不来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录取

  公办幼儿园

  ❶ 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在志愿依序录取时,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补录,同等条件落户时长”的录取规则。

  ❷ 8月10日,幼儿园陆续开始进行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若幼儿园在完成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则根据余额辐射范围志愿填报情况及落户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❸ 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按幼儿户口落入报名所在片区的时间长短排序录取;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在报名所在片区内因房产变更有过户口迁移的,落户时间可合并计算(以户口迁移记录为准);户口从其他片区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自迁入报名所在片区的落户之日起计算;拆迁户因拆迁导致人户分离的,自幼儿在海沧的首次落户时间起计算。

  ❹ 纳入“联片招生”试点的片区,可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志愿顺序并结合落户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❺ 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 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 号)等文件规定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入园。

  ❻ 公办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学位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招收片区外适龄幼儿,具体以幼儿园发布的补充招生公告为准。招生录取顺序为:

  (1)海沧其他片区房户“两一致”适龄幼儿;(2)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3)父(母)已在海沧区购房的适龄幼儿;(4)在海沧区居住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幼儿;(5)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学前班

  学前班可直接录取前来报名的本村户籍幼儿,剩余学位可面向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招生。

  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在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应给予办理录取手续。

本文标签: 片区  幼儿  幼儿园  时间  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