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

更新时间:2022-07-26 18:03:25作者:未知

无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

  温馨提示,以下方案还在听证阶段,仅供参考

  收费范围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和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

  拟定标准:

  1.单位负担部分,按照单位在职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留聘用人员)人数收取,标准为4元/月•人,由税务部门直接收缴。

  2.个人负担部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户收取,标准为4元/月•户,由税务部门委托城市供水机构代征。

  

本文标签: 单位  标准  生活垃圾  税务  合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