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西忻州忻府区北关小学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2-07-27 12:02:00作者:佚名

2022山西忻州忻府区北关小学招生政策

  忻府区北关小学2022年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忻府区北关小学2022年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北关小学一年级:招收8个班,每班45人,共招收360人。(一至四年级在北关小学一校区,五、六年级在北关小学二校区)

  二、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学生三、学校服务范围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光明街,北至健康街往东延伸。

  2、东起七一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南起桥西街,北至龙岗街。

  3、东起七一南路,西至建设南路;南起龙岗街,北至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

  4、东起建设南路,西至慕山南路;南起光明西街,北至健康西街。

  

  四、招生程序及步骤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比对审核后,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

  3、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生源信息进行审核,按照招生入学条件类别确定招生结果。

  五、招生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入学条件类别、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招生情况梯次进行招生。

  1.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 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2.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 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 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 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 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 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 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3.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 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 (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 (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 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 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 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4.政策性照顾对象(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 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 区政府政策规定。(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5.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户口】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六、有关房屋所有权证的说明

  

  七、时间安排

  1、7月25日学校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8月1日上午8:00网上信息采集工作开始,8月4日18:00截止(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3、8月5日—7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

  4、8月10日—18日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进行面审、复审。

  5、8月21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成立招生领导组:

  (1) 校长任组长。

  (2)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组,研究解决。

  (4)咨询电话:

  2、参与招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工作,严守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忻府区北关小学

  2022年7月25日

本文标签: 派出所  父母  外祖父  祖父母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