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账户启封指南

更新时间:2022-07-27 18:01:19作者:未知

上海公积金账户启封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一、适用范围:

  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

  二、申请材料: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三、服务方式:

  线下: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线上: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一网通办”PC端。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应及时办理启封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超过6个月未启封的,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

  “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适用于30人及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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