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动车牌照办理指南(附电动车上牌条件)

更新时间:2022-07-28 12:02:22作者:佚名

苏州电动车牌照办理指南(附电动车上牌条件)

  电动车上牌:

  办理条件: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地户籍还需居住证)

  2.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车辆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进口凭证

  办理流程

  拿上所有材料及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即可。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电动车牌照补办:  

  办理条件:

  已在苏州交管部门办理过非机动车车牌(黄牌、绿牌)的电动自行车,车牌遗失或失窃,需办理车辆补牌登记

  补办材料:

  1.车辆、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车牌遗失声明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

  4.非本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姑苏区干将西路301号或工作时间致电65233002(非机动车管理科)咨询就近办理点。

  注:白色临时信息牌为一次性发放的备案登记牌,不办理补牌登记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苏州电动车上牌条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上牌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a)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c)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 km 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d)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 kg。

  e)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 V。

  f)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 W。

  g) 铭牌应当用中文标明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等。铭牌上标明的内容应当规范、清晰耐久且易于识别。

  H) 在电动自行车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前管和中接头应当优先考虑)表面.应当永久性地标上每辆电动自行车唯一的整车编码 。

  I) 电动机编码至少应当包括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的信息,并应当永久性地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

  J) 产品合格证应当用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或商标、生产厂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和/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额定电压、电池种类等。上述信息还应当具有可识读的二维码等信息码。

  k) 使用电驱动功 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 km/h;b)使用电助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提供动力输出。

  l) 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 mm。

  m) 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 mm。

  n) 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 mm。

  o) 电动自行车应当有车速提示音,并符合下列要求:当行驶车速达到15 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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