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低保审核确认哪些人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更新时间:2022-07-28 13:19:40作者:佚名

天津低保审核确认哪些人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天津低保审核确认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类型一览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现役义务兵;

  (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三)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四)天津市民政局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低保审核确认申请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纳入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