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春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更新时间:2022-03-22 10:24:01作者:佚名

2020长春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一、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3835元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766.95元

  自2019年5月1日起,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社保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

  单位:16% / 个人:8%

  2、医疗保险

  单位:10% / 个人:2%

  3、失业保险:

  单位:0.5% / 个人:0.5%。

  4、生育保险

  与生育保险合并,个人不用缴纳。

  5、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不同在0.3%-6.6%之间浮动,个人不用缴费。

本文标签: 基数  个人  社会保险  年度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