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申领程序

更新时间:2022-08-02 12:03:57作者:未知

2022温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申领程序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由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是可以申请补贴的!

  培训补贴项目

  培训补贴项目包括职业资格培训、项目制培训、岗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师带徒培训、创业培训

  职业资格培训

  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下同)为主要补贴依据的培训。

  补贴标准

  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证书类型和等级给予补贴:初级工(五级)1000元/人,中级工(四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2500元/人,高技技师(一级)3500元/人;专项能力初级证书、高级证书分别按600元/人、800元/人给予补贴,以上培训补贴标准均含鉴定费(以下简称“补贴目录”)。

  属于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时点为准),补贴标准在补贴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由市人力社保局公布。

  补贴对象及申领程序

  个人

  个人一般应在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通过评价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我市失业保险且培训开班备案时、申请补贴时仍参保缴费的企业职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可参照适用);

  ②尚未就业创业但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常住并办有居住证或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

  ③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其他城乡劳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④在瑞就读以及瑞安生源在外地就读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生,下同)。

  其申领程序为:

  ①机构代为申报。个人在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由职业培训机构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补助学员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社会保障·市民卡信息(已激活金融借记功能,可共享获取,下同)等材料,统一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代为申请补贴,人力社保部门按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将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人员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

  ②个人直接申领。我市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通过自学途径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目录内标准(属于紧缺工种的按规定上浮)的50%给予补贴,由个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职业资格培训申报表(自学取证)》、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信息等材料,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企业

  组织本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等级和补贴目录内标准(属于紧缺工种的按规定上浮)直接补贴企业,不再发放个人培训补贴。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名册等材料,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院校

  组织本校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须提供学籍证明,下同)通过培训评价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等级和补贴目录内标准(属于紧缺工种的按规定上浮)的50%补贴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不再发放个人补贴。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开班申报表》《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学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等材料,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项目制培训

  项目制培训是指除国家职业资格、专项能力、已备案登记的职业技能等级外的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设立的职业(工种)且以培训合格证书为主要补贴依据的培训。项目制培训的范围项目名称一般按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细类名称进行规范。项目制培训一般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可委托项目制培训承办机构具体承办培训。

  补贴标准

  项目制培训按每人每课时25元、不超过2000元进行补贴;其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补贴500元/人、复审培训补贴100元/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农创客等列入补贴的培训内容范围由市退役军人、市残联、市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市财政和市人力社保部门确定,并制定相关培训计划方案。项目制培训直接补贴培训承办主体。

  补贴对象及申领程序

  企业

  经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对本企业职工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规模以上企业、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所列企业和相关特定企业。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培训授课视频(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分钟,下同)等材料,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机构

  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承办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培训授课视频等材料,向委托其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申领补贴。

  院校

  组织本校毕业学年学生、市区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项目制培训的高等院校。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培训授课视频等材料,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岗前技能培训

  企业岗前技能培训

  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新录用员工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企业岗位实际,主要围绕岗位履职必需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操作技术、企业文化等,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课时(1天)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补贴企业。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开班申报表》《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等材料,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

  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家政从业人员,按照岗位实际开展针对性培训,主要围绕岗位履职必需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操作、基本法律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课时(1天)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补贴机构。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开班申报表》《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等材料,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是指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对象分为职工学徒和学生学徒。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学徒类型进行补贴。

  职工学徒每人每年实际培训费低于4000元的,按实补贴;每人每年实际培训费高于4000元的,按照实际培训费的60%和4000元比较,按就高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上述补贴标准的50%支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支付。学生学徒补贴金额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高于3000元,培训后企业未与实习学徒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授课视频、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其中,属于学生学徒的,应提供企业支付给学生的全部津贴凭证,与实习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明。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以师带徒培训

  以师带徒培训是指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含依托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的工作室,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结合工作室职业项目工种面向本企业或本行业开展以师带徒培训,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和补贴目录内标准(属于紧缺工种的按规定上浮)补贴大师工作室。以师带徒培训每期带徒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每年不超过4期。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培训(带徒)计划备案表、带徒协议书(包括带徒内容、人数、期限、目标、师徒权责等内容)、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等材料,由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指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在瑞高校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生)、在瑞就读以及瑞安生源在外地就读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各类城乡劳动者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包括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主要针对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者)、网上创业培训、“互联网+”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或经市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的创业培训创新试点项目等,培训学员当年度只可报名参加其中一项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学员不可再重复报名参训,一般每班不超过50人。创业培训直接补贴开展创业培训的创业培训实施机构,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培训。

  参加SYB、I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6个月内在瑞安实现创业就业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参加网上创业培训、“互联网+”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取得合格证书,6个月内在瑞安实现创业就业的,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培训后实现创业就业分为创办企业和自谋职业两种形式;前者要在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后者是指在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或在社区举办非正规就业组织(提供证明并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依据,不限险种)。未实现创业就业的,按上述标准70%给予补贴。创业培训实行考培分离,由备案地人社部门组织督导开展创业考评工作。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瑞安市职业培训开班申报表》《瑞安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瑞安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到表、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培训授课视频等材料,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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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中的培训对象原则上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女性年龄放宽至55周岁,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的我市户籍人员(不设年龄上限)可纳入补贴对象;其他参加项目制培训的政府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确需放宽年龄的,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商市人力社保部门另行确定。培训对象的身份认定以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其补贴发放条件时的身份为准。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相应补贴。

  (二)本办法所称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瑞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职业项目(工种)内我市、温州市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浙江省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市企业、院校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核发并经浙江省省级、温州市级及我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本办法所称高等院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培训机构是指经我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施机构。项目制培训承办机构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具备培训能力和经营项目的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具备培训能力和经营项目的其他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施机构是日常开展创业培训的实体机构,包括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具备创业培训项目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具备培训条件、愿意承担创业培训工作且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普通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市级以上科创孵化基地等实体。

  (四)本办法中用工企业为劳务派遣员工开展培训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应在人员名单中填写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并上传劳动合同,同时提供并上传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转账记录(加盖公章)。劳务派遣企业为本企业工作的员工(未派遣到用工单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应提供承诺函。

  (五)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六)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1至6月按原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有效期内如因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的,按国家和上级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