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博乐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8-03 12:01:27作者:未知

2022年博乐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2022年8月3日-8月8日

  中学七年级:2022年8月3日-8月8日

  转学报名:2022年8月8日-9月5日

  二、报名条件

  1.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岁3个月(即2016年5月31日以前出生)。

  2. 各中学七年级接收对口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3. 转学报名对象为二至八年级来博务工、随迁及乡镇(场)在市区购房人员子女等。

  三、招生片区

  ㈠小学一年级招收片区

  1.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

  锦绣小学+第七小学(锦绣小学一分校)+第十中学(原为第二小学,锦绣小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锦绣小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若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锦绣小学片区:以锦绣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

  锦绣小学一分校片区:以市七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西至西内环路以东。

  锦绣小学二分校片区:以市十中(原市二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内环以西,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2.博乐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第一小学+第五中学(第一小学一分校)+第五小学(第一小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第一小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若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博乐市第一小学及一分校片区:以市一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北外环沿线以南。

  博乐市第一小学二分校片区:以市五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乌镇乌拉斯塔村以西,南至青得里大街以北,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二阶台0公里至延安路北八巷以东。

  3.博乐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

  第六中学+第三小学(第六中学一分校)+第六小学(第六中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第六中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若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第六中学片区:以市六中学校所在地为中心,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友谊路以南,东至205线以西,南至博河以北(含八一路以南、北京路以西片区),第五师房产除外;

  第六中学一分校:以市三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光明路以西,南至友谊路以北,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青得里大街以南,第五师房产除外;

  第六中学二分校:以市六小学校为中心西至光明路以东,东至东外环以西,北至北外环以南,南至友谊路以北,第五师房产除外。

  4.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

  第九中学+第八小学(第九中学一分校)+第二中学(第九中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招生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第九中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若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博乐市第九中学片区:暂不招收一年级新生。

  博乐市第九中学一分校片区:以市八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的博河以南,北京路以东适龄儿童。

  博乐市第九中学二分校片区:以市二中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博河以南,北京路以西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㈡青得里镇幼儿园对口入学市区小学

  青镇冬都顾里木图村幼儿园、郭林布呼村幼儿园、夏布尔塔村幼儿园对口入学市一小;

  青镇崩很特村幼儿园、基建队幼儿园、阿里翁白新村幼儿园、中村幼儿园、乃仁布拉格村幼儿园对口入学市十中(原市二小);

  青镇托郭生布呼村幼儿园对口入学第七小学;

  青镇昂崩那巴格村幼儿园、克尔根卓牧业村幼儿园对口入学市三小;

  青镇祖木墩村幼儿园、克日木村幼儿园、青得里镇幼儿园对口入学市六中小学部;

  青镇均浩特呼尔村幼儿园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

  ㈢市区、乡镇(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

  1. 博乐市第一中学,招收市一小、市三小、市五小、市六小小学毕业生。

  2. 博乐市第二中学(新建),招收本校毕业生、锦绣小学及市七小小学毕业生。

  3. 博乐市第六中学,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4.博乐市第八中学,招收乌镇、贝乡、达镇小学毕业生。

  5.博乐市第九中学,招收市八小小学毕业生、内初班学生。

  6.博乐市第十中学,招收原市二小毕业学生。

  7.小营盘中学,招收小营盘中心校、阿场小学毕业生。

  8.乌镇、达镇、贝乡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市区购房或租房的按居住地就读初中。

  四、报名方式

  ㈠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博乐市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招生,各小学根据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由集团校根据学位进行分配,优先招收已在学区内购房居住人员子女,然后根据学校学位招收情况,招收学区内租房人员子女;若学区内学校已招收满额,则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㈡各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各中学按对口小学毕业生整体直升七年级的原则进行招生。

  ㈢ 转学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先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博乐市教育局公众号,8月8日-9月5日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报名成功后,由市教育局教育办根据中小学学位情况,按照有位就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学。

  五、相关要求

  ㈠各中小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小学一年级不得跨学区招生,每班宜在42人左右(不超过45人)设置教学班。初中七年级不得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学生,每班宜在46人左右(不超过50人)设置教学班。

  ㈡市区学校(包含第五师中学和第五师小学)之间、毕业年级学生及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㈢ 随迁子女转学网上报名成功后博乐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转学通知下发到相关学校,由相关学校再次核实学生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及时安排学生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

  六、报名材料

  1. 监护人及学生的户籍证明。

  2. 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明;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需到博乐市房产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监护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3. 所在社区居住证明(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及居住时间)。

  4. 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携带学生近期所做的肝功化验单、保健证及计划免疫证、水痘接种证等,具体要求以学校公示为准。

  七、咨询电话及招生计划

  博乐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09-2286674

  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八、执纪监督

  博乐市义务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0909-2286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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