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03 12:02:17作者:未知
厦门市莲龙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通告
1、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招生范围
总园
●莲花五村社区:
龙昌里1-43号,龙华里1-50号,龙翔里1-13号,龙盛里1-40号,龙伏里1-36号,龙翔里17-31号(龙翔花园),吕岭路216—270双号(福星花园、建群花园、侨鑫公寓、新金公寓、鑫利花园、军供花园、安溪大厦)。
●龙山社区(部分):
龙昌路1-5号,龙山中路67-99号,谊爱路20-28号、27-45、104号,龙山南路11-17、22-24、115号,支前路5号。
分园
●龙山社区(部分):
龙山路152-176号(双号)(禾丰新景小区),龙欣里1-28号(单双)、龙腾里1-8号(单双)(新莲花新龙山小区)。
●华福社区:
金尚路17号-59号(单号)(禹州花园一期二期三期),龙山南路251-289号(单号)(华孚花园),龙山南路86-148号(双号)(通士达),金尚路61-85(单号)(家家景园),龙山中路2号(莲龙楼),龙山东路2-32号(双号)5-37号(单号),谊爱路240号-270号(双号)(冶金宿舍),盘龙路2-12号(双号)+35-77号(单号),龙山南路240-278(鸿禧花园),龙山东二路97-99号(何展天玺),龙山南路231-233(第十办公室)。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根据《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园试行“幼儿园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
2022年7月29日8:00至8月1日24:00(网上报名先后与是否先录取无关,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均可)。
●登记方式:
我园片区内年满3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家长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登记。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我园片区内适龄幼儿,其家长可于8月7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因分园“防高空抛物”工程未完工,总分园家长可于8月7日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我园总园(龙翔里16号)现场报名,届时,我园将组织线下咨询,家长如需咨询,可电话预约前往。 线下咨询预约方式如下:
电话:5521203、5288819
日期:8月7日
时段:上午 8:30-11:00,下午 14:30-16:30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8月7日-8月8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我园现场报名)。
统筹志愿填报时间:8月10日。因我园“三一致”适龄幼儿远超幼儿园可接收人数,所有家长均需进行志愿填报。
查看录取结果时间:8月15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4、报名条件
“两一致”原则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
(1)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
(2)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落户日期
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注意:“三一致”原则
因总园是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分园属生源爆满幼儿园,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3)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4)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5)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
5、招生原则
经摸底调查,今年符合我园“三一致”适龄幼儿远超幼儿园可接收人数。经研究,我园将根据实际网上报名情况,对溢出的完全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由教育局向周边的幼儿园进行统筹调配,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为保证录取的客观、公平、公正,对符合“三一致”条件的幼儿,根据适龄幼儿落户我片区户籍时间先后为序,按照我园实际可容纳生数按序顺位、依次接收。幼儿户籍落户我片区后,迁出又迁入我片区的,以最近迁入时间为准。
(2)区教育局通过协调周边片区有接纳能力的幼儿园:厦门市莲云幼儿园、厦门市第七幼儿园、福建省金指南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提供少量学位,接收我园符合“三一致”的溢出生源。幼儿家长按意愿填写志愿,上级主管部门依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我园溢出生源进行统筹调配。不愿接受调剂的家长可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申请入学的适龄幼儿(符合片内“三一致”要求),若新学年其胞兄、胞姐仍在我园就读,可优先录取(家长在填写志愿表中备注胞兄、胞姐就读园所、姓名、班级)。
温馨提示
(1)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在幼儿注册时提交。
(2)对为择园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现象,请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
(3)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其他事项可咨询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
总园:13328323725、5521203
分园:13328321715、528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