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第四幼儿园招生简章(条件+划片+流程)

更新时间:2022-08-03 12:02:20作者:佚名

2022厦门第四幼儿园招生简章(条件+划片+流程)

  2022秋季厦门市第四幼儿园招生通告

  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招生范围

  厦门市第四幼儿园总园:

  前埔南社区居委会(部分):文兴东一里1—26号,二里1—39号,三里12—34号;莲薇社区居委会(部分):莲前东路920—930(华林一期),前埔五里200—213(华林三期),莲前东路888—918之一(联发紫薇),前埔五里198号,前埔五里155—181号(绿景花园);前埔社区居委会(部分):原前埔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有股份的村民直系子女,文兴东五里1—18号。

  厦门市第四幼儿园分园:

  塔埔社区(部分):塔埔东里1-61号、塔埔西里201-204号、塔埔西里206-226号、塔埔西里287-313号、塔埔路98号、100号(观音山保障性住房)

  报名时间及方式

  根据《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园试行“幼儿园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一)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

  2022年7月29日8:00至8月1日24:00(网上报名先后与是否先录取无关,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均可),我园片区内年满3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家长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幼儿园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点击查看:

  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我园片区内适龄幼儿,其家长可于8月7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我园(总园:文兴东一里16号,分园:塔埔东里36号)现场报名。届时,我园将组织线下咨询。家长如需咨询,可电话预约前往。

  预约时间:8:00-12:00、14:30-17:00。

  预约电话:总园13606010973、13950185307,分园13606010973、13850008805。

  (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

  8月7日至8月8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我园现场报名)。

  (三)查看录取结果时间:

  8月15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报名条件

  (一)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二)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三)总园是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3.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4.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5.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

  温馨提示

  1.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在幼儿注册时提交。

  2.对为择园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现象,请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

  3.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其他事项可咨询幼儿园。

  咨询电话:

  总园:

  值班室:5919887

  欧阳老师:13606010973

  林老师:13950185307

  分园:

  值班室:5930849

  欧阳老师:13606010973

  吴老师:1385000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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