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青岛办理居住证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03 18:01:55作者:佚名

外地人在青岛办理居住证条件

  青岛居住证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青居住半年以上,或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五险”单据、单位调动文书、录聘用证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之一的;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之一的;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提交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学籍登记证明、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等材料之一的。

本文标签: 稳定  材料  住所  房屋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