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业务

更新时间:2022-03-22 10:43:02作者:佚名

2020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业务

  7月13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发布调整部分提取业务的相关说明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能提供对公转账账户的,可不再提供《征信报告》,无法提供对公转账账户的,仍需提供《征信报告》,其他资料不变。

  二、取消异地翻建、大修、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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