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购买统建房后需要什么资料可以提取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2-03-22 10:53:01作者:佚名

在乌鲁木齐购买统建房后需要什么资料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购买乌鲁木齐行政区域内集资建房(统建房)的,办理提取业务前,集资建房(统建房)单位须先到中心办理备案审核。备案审核所需资料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加盖单位印章)

  2、《集资建房认证通知书》

  3、集资建房(统建房)真实性承诺书

  4、《集资建房职工名单》

  5、《政策性住房资金账户开户登记表》

  单位备案后,职工办理所需资料:

  1、《集资建房(统建房)协议》

  注意事项:

  1、购买异地(包括不属于中心管辖范围内)集资建房(统建房)办理提取业务,不需要备案审核。提取人提供所需资料中1、2、3项和《集资建房(统建房)协议》、售房账户证明在前台直接办理。

  2、职工购买集资建房(统建房),以《集资建房(统建房)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3、《集资建房(统建房)协议》中需载明房屋地址和房屋总价。

  4、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所提款项转入集资建房(统建房)单位售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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