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05 18:02:46作者:未知

济南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企业职工免费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采用全程线下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500元/人,采用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线上培训部分为全程线下培训方式补贴标准的20%,线下培训部分为全程线下培训方式补贴标准的80%。

  二、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2〕6号 )

  三、适用对象

  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前培训的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

  四、执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申报条件

  (1)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

  (2)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

  六、申报流程

  (1)制券发券。企业或培训机构组建班期并收集学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拟参训专业等个人信息,报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制发电子培训券。

  (2)备案开班。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参训职工个人信息,扫描上传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班期开班备案。同时向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材料,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统审核校验参训职工就业失业登记、社保缴费等信息确定人员身份,核准开班培训。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并扫码验券。

  (3)补贴申报。学员取得合格证书后,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并扫描上传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报补贴。

  (4)公示与拨付。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统审核企业提交的补贴资料,校验相关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培训补贴信息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核销培训券并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七、经办单位

  各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八、申报渠道

  线上+线下

  九、咨询方式

  历下区86952595 市中区82078416

  槐荫区87955634 天桥区 85867591

  历城区88115038 长清区87267796

  章丘区83214816 济阳区84238931

  莱芜区76210907 钢城区75873623

  平阴县87890726 商河县84880768

  高新区88871613 南山区88112637

  起步区66604143 市就业中心51705268

本文标签: 企业  岗前  服务机构  培训机构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