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05 18:02:49作者:未知
办理流程。
1.转出申请须考生本人提出,由考生考籍档案所在的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受理。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按照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办理。
2.市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生成加密的转出电子档案上报我院,同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3.我院对上报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于9月1日至9月10日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转出;不合格的不予转出。
转出要求。
1.考生在外省(市、自治区)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