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毕业生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08 18:00:37作者:佚名

南京大学毕业生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大学毕业生人才落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开具材料: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本文标签: 南京市  学历  教育部  条件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