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区电动车哪些情况不能办号牌延期

更新时间:2022-08-10 12:57:39作者:未知

福州城区电动车哪些情况不能办号牌延期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号牌延期:

  (一)所有人户籍迁出福州超过6个月的;

  (二)所有人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超过6个月的;

  (三)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经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的;

  (四)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数量年度累计2起及以上的。

  注意:

   1.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2.从事外卖寄递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服务行业号段黄色号牌。

  3.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电子行驶证与纸质行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电动自行车应当于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未设停放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阻挡盲道和影响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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