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11 15:02:07作者:未知
购房补贴常见问题汇总
一、 关于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 非全日制硕士是否能够申请?
不能。目前,我市购房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
补充:对于2016年教改以后的“全脱产在读的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将在市委人才办指导下,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
(二) 驻济企业及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认定问题?
1.包含各级各类企业,凡是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的。比如:央属、省属或市属企业;国企、私企、外企或个人独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等。注意的是,对于企业的驻济办事处,凡没有企业营业执照的,均不符合单位注册条件。
2.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包含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基金会、各类事务所;有相对应的证照。
(三)驻济高校的认定问题?
在济南注册的高等教育学校,普通高校(比如部属山东大学、山师大、山财大、山艺等);职业高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成人高校(山东教育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
有两类需要注意的:一是部分民办高校,按照民办非企注册的,为支持此类型学校发展,按照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性质认定(比如山东英才学院、协和学院等);二是省委党校等不属于普通高校序列。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党校是各级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部门。
(四)合同与社保缴纳单位不统一,应该通过哪个单位申请?
通过劳动合同所在单位申请,有单位将社保缴纳等业务外包服务的,可以由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五)学历认定的有关问题
1.如何认定毕业5年内?
指购房网签备案时间在毕业后的5年内。因此,研究生在读期间购买房产的,不计算在内。
2.关于国(境)外硕博研究生出具教育部认定的问题?
国(境)外毕业生申请购房补贴,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住房认定标准问题?
参照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购买的房屋属于住房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居住类房屋、居住(型)公寓、公寓式住宅、住宅(居住)式公寓等。如果申请人购买的属于商用房、厂房、仓库等均不认定为住房。
(七)细则规定购买的住房不可为直系亲属住房,如何认定直系亲属?
购买申请人与配偶的已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住房,视为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八)所购住房的产权关系如何认定?
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单独所有,对于已婚的,产权可为配偶单独所有或申请家庭成员共有(含未成年子女单独所有)。
比如,申请人与朋友共有的房产不可申请;申请人配偶名下的,可以申请。
二、补贴标准及相关政策的交叉问题
(一)购房补贴与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的关系?
1.已经领取或者正在领取生活和租房补贴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前期已领取的不再扣减,但后续的不再发放。
2.对于2020年度已经核准计划扣减生活和租房补贴的,将予以补发。(涉及22人,名单提取反馈给各区)
(二)购房补贴与租赁住房补贴的关系?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将予以扣减前期已领取金额,同时未领取的将不再发放。
(三) 细则中的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如何理解?
主要指前期我市核发的5150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将通过系统自动比对名单。
三、补贴领取后的限制条款
人才购房补贴领取后,用于申请的住房的购房合同,其网签备案不得撤销或变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销或变更的,应先行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四、政策衔接
(一)夫妻同时享受问题?
1.夫妻均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请。需注意的是,夫妻申请用的是同一套住房,如夫妻名下各有一套住房的,不符合准入条件。
2.2020年夫妻中一方已经申请,另一方符合条件的,可在今年提出申请即可。
(二)关于国(境)外学历认证时间的衔接以及相关的政策衔接问题?
特殊情形做好记录,待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