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产假休假时间规定

更新时间:2022-03-22 11:48:05作者:佚名

青岛市产假休假时间规定

  产假总天数=国家规定产假+山东省奖励假

  ★国家规定产假★

  一、流(引)产假

  1、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

  产假天数: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2、妊娠4个月以上37周以下流产、引产(含死胎剖宫取胎)

  产假天数:42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二、生育产假

  1、顺产

  产假天数: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2、难产(含剖宫产)

  产假天数:113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

  产假天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在上述天数上增加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山东省生育奖励假★

  产假天数:60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市人社部门

  政策解释部门:市人社部门

本文标签: 产假  医保  天数  待遇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