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灌阳县直属机关第一小学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方案

更新时间:2022-08-16 15:02:45作者:佚名

2022灌阳县直属机关第一小学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 学区划分

  1、县城区域内:灌阳县工信局到灌阳县农商行小巷沿灌江北路为界以南,胜利路、东福路(县幼儿园到灌江边)到滨江西路为界以南,双桥路到一桥头(灌江西岸)为界以北的范围、灌江西路到灌阳县高级中学南面围墙小巷以北范围。

  2、胡家村户籍子女。

  3、县政府大院内住户子女。

  二、 招生班额及学生数

  一年级招收6个班。原则上每班45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按计划容纳下现有适龄学生就近入学,学校不再擅自增加班级或突破班级人数,如有需要须经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增加。

  三、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收学区内社区居民子女;

  胡家村户籍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必须是三个社区居民和胡家村户籍);

  在我校学区内购买住房人员子女;

  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招收在我校内学区经商户子女和在我校学区内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

  2、招收我校学区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如身体原因,达不到入学条件的,必须执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基教股办理缓学,可以延迟到下一年入学。

  3、由学校严格把关,自主招生,学生花名册交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备案、办理学籍。

  四、报名时间、地点

  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19日。

  8月18日,对我校学区内社区居民子女、胡家村户籍居民子女、学区内购房户子女进行资格审核.

  8月19日上午,将对我校学区内符合条件经商户子女进行登记。(此类学生我校只负责登记,具体就读学校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8月19日下午,对我校学区内符合条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此类学生我校只负责登记,具体就读学校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8月20日-24日,按教育局文件要求完成报名后续工作。学校组织人员入户核实材料:房产信息、户籍信息真伪,本辖区内的经商户子女和务工人员信息情况。

  报名地点:一小校园内。

  五、报名条件及材料

  注: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所有学生以居住地为准,实行就近入学。

  2、学区内居民子女

  所需证件: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且法定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属我校区内县城户籍);

  (2)房产证或住房证明(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发票;纳税凭证之一);

  (3)无房屋者须提供住所证明(租房合同,出租方房产证)。

  3、校区购房人员子女

  所需证件: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薄上,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房产证或房屋交接手续(经地产公司备案或房管部门备案认定的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发票;纳税凭证)。

  4、胡家村户籍人员子女

  所需证件: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且法定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属胡家村户籍);

  (2)房产证或住房证明(经地产公司备案或房管部门备案认定的购房合同;

  (3)购房付款发票;纳税凭证);

  无房屋者须提供住所证明(租房合同,出租方房产证)。

  5、我校学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所需证件: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员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2)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同时附一年工资证明、用工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由社保局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县城已取得一年以上(含一年)合法稳定的住所(租房合同,出租方房产证)。

  六、招生原则

  1、原则上以居住地为准就近入学。

  2、优先安排我校区内社区居民子女、胡家村户籍人员子女;其次安排我校区购房居住的人员子女;再其次安排在我校区经商、居住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3、我校按招生计划确保县城机关子女、县城户籍、购房户子女学位后,如无富余学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必须服从调剂到县直小学和县城附近学校就学。不服从调剂的将回原户籍地学校就学。

  4、如我校辖区内生源与招生计划有出入,将请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生源调配到县城附近小学配合就读。

  5、我校根据招生班额和报名条件严格把关,自主招生。报名结束后5天内对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户子女进行入户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退回原籍入学。学校将一年级新生花名册电子文档报灌阳县基础教育室审核备案。

  七、招生纪律

  1、学校严格按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不得随意违规招生,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招生,任何人不得扰乱招生秩序。

  2、严禁乘车进城上学,一经发现送回原居住地(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

  3、教育局将由基础教育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灌阳县灌阳镇县城附近学校(三里桥寄宿制学校、仁柜小学、仁渡小学、车田小学、大仁小学、莫家小学)要配合县直学校接受县直学校容纳不下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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