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对公租房租赁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8-16 20:00:47作者:未知

上海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对公租房租赁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申请人对公租房租赁信息或婚姻状况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申请人对公租房租赁信息或婚姻状况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提供相关公租房租赁合同、租赁备案、租金支付凭证或婚姻状况等材料申请复核。

  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是否影响以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终止提取业务,并保证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满足最高贷款额度计算标准,则不对贷款造成影响。职工需要终止业务或调整公租房租赁提取金额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实时办理。(按照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30倍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若个人要贷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5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0万元,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至少保留1.67万元和1万元;若家庭要贷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分别至少保留3.34万元和2万元。)(注: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与贷款金额间的计算标准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动,此外,贷款金额还受套数认定、房屋总价、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等因素影响,实际贷款金额请以贷款受理时政策和审核结果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可查看 “网上贷款专栏”)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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