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18 09:32:22作者:佚名

桂林市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B类保障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2、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单身申请的,年龄应在25岁以上(含25岁);

  5、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除符合前四款规定条件外,申请人需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6、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除符合前四款规定条件外,申请人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证明,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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