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指南(对象+条件+材料+平台)

更新时间:2022-08-18 10:02:08作者:未知

无锡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指南(对象+条件+材料+平台)

  无锡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指南

  申报范围

  1、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不含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的安置房、保障房、单位自管房需要加装电梯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2、既有住宅以单元为单位加装电梯。同一单元原则上只能加装一部电梯。

  3、提议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协助和指导。

  4、加装电梯由多个单元共用的,征求意见范围为共用电梯的所有单元。

  申报条件

  1、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经征求意见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2、加装电梯应当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噪声、通行等不利影响。产生不利影响的,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必要时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申报窗口

  个人有加装电梯意向的,可通过点击以下链接填报。https://wj.qq.com/s2/10592556/89a6/

  或关注“无锡住建”公众号,扫描《加装电梯啦!百姓有需求,政府办实事——公开征集加装电梯项目储备库》一文中二维码。

  申报材料(业主意见征集方面材料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2)业主意见征集单。征求意见范围参见说明1。相关填报表格见附件2,附征求意见范围内法定多数同意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复印件(如无房产证,可用购房合同、房屋征收协议等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代替);

  (3)加装电梯工程预算,出资业主资金分担方案(附件3);

  (4)明确电梯管理单位、维保单位,维保经费分担方案(附件4);

  (5)公示报告(附件5)及公示照片

  》》》公示要求

  加装电梯公示应当在本单元现有楼梯出入口的外部显著位置、小区主要出入口、布告栏等部位。

  公示内容应当包含拟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意见征集情况、文字说明及初步设计方案,平层入户方式加梯应当公示相关承诺书(附件6)。初步设计方案至少应当至少包含平面图、立面图各一张,平面图应当清晰标识加装的电梯与相邻建筑、道路、绿化的位置关系,立面图应当清晰标识电梯井道与其北侧房屋的距离,井道最高处与原建筑的高度关系。

  (6)本要件非所有楼道必须。如采用平层入户的加梯方式,业主应当签定不增加或变相增加专用面积的承诺书(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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