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8-25 14:09:50作者:未知

长沙芙蓉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长沙市芙蓉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补贴需要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指南,供大家进行参考。

  一、申请对象

  新就业无房职工

  二、申请条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3.在本市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4.符合本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5.非本市城区户籍的,持有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三、申请材料

  (一)一般申请人须提交:

  1.《长沙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收原件(1份);

  2.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收原件(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出1份);

  3.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直管公房租住情况证明,收原件(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出1份);

  4.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状况证明(申请住房保障用),收 (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出1份);

  5.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结(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或户籍注销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单身声明具结书,收原件(1份);

  8.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收原件(由民政部门认定1份)。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还需额外提交:

  1.大中专院校的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收原件(1份);

  3.工作单位为职工在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1年以上(含1年)的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收原件(1份);

  4.申请人为非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的,应提供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社区受理、初审→街道审核和公示→区住保中心审批和公示

  五、申请受理地点和机构

  本区户籍:户籍所在地社区窗口

  非本区户籍:工作所在地社区窗口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七、注意事项

  申请长沙市芙蓉区公租房或租赁补贴建议直接向社区进行申请,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前往社区领表填写资料,由于资料繁琐,且需要进行指纹录入、人像录入,不支持全程网上办理。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咨询所在区住房保障申请更具体的事项。

  芙蓉区咨询电话:0731-899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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