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25 14:10:55作者:未知
西安居民存量住房转为保租房后可以在5年后退出。
一、西安保租房申请入库流程
(一)房源入库申请。申请人登录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阅知《西安市居民存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利义务告知书》,从“服务平台”的企业库中自主选择一家运营服务企业,填报个人房屋、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上传以下申请资料:
1.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件;
2. 房屋权属证书;
(二)现场核验。运营服务企业负责对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住房符合申请条件且与申请人就承租方式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协议》。运营服务企业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协议》、申请人家庭成员资料、住房实景影像资料上传至“服务平台”。
(三)审核认定。申请人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在“服务平台”对申请人和房源信息等数据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居民及运营服务企业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核通过并进行房源公示后,“服务平台”生成《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将房屋信息推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保障中心负责将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定期发布房源信息。
二、西安保租房申请须知
(一)房东权利
1.自愿申请将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
2.可通过“服务平台”在企业库中选择运营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与承租人、运营服务企业协商租赁事宜;
3.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押金;
4.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腾退的,出租人可依法要求承租人腾退住房;
5.承租人有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出租人可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承租人停止实施损害行为;
6.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7.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二)房东义务
1.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同时符合:已取得权属证书,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及其他权利限制信息,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租赁期间,按合同约定承担住房和设施设备维修义务;
2.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90%;
3.配合运营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工作;
4.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该通过“服务平台”出租给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并告知承租人房屋及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5.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将纳入“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
6. 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出租人应授权相关职能部门核验其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信息;
7.履行国家和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规定和《居民自愿将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承诺书》约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