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户籍在广州参加灵活就业社保需要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30 18:32:16作者:未知

广东户籍在广州参加灵活就业社保需要哪些条件

  1、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广东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自2021年5月1日起,非广州市户籍(含广东省外市户籍、外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要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到就业地税务机关办理缴费信息采集和险种核定(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5、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华侨,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护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护照查询结果到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信息采集和险种核定。

  6、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1月1日起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依托平台就业、未与平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参保从业人员,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

  备注:失业保险参保仅适用于在广州就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了就业登记证明的广州户籍新就业形态人员。

  7、2022年2月1日起,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就业的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保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