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赁不属于网签范围房子提取公积金时间及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2-08-31 17:58:20作者:未知

上海租赁不属于网签范围房子提取公积金时间及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申请人及配偶)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单次提取金额为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3、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本市租赁网签备案范围的,应当承诺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后,因租赁的住房发生变动,且属于本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范围时,将及时终止当前租赁提取业务,办理网签备案后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重新申请;

  4、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当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

  5、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

  6、在提取转账发起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住房租赁等信息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核实租赁地址信息无误的,不影响提取资金的支付时间;如经核实租赁地址信息不符的,将按规定终止业务;

  7、申请人应当每年在线确认租赁信息,如租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业务变更或终止,限期内未确认的,租赁提取业务终止。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微

本文标签: 申请人  住房  信息  住房公积金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