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2022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和积分体检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05 15:02:12作者:佚名

温州永嘉2022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和积分体检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积分住房租赁补贴1.在永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我县就业、居住均满 1年以上(含),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上(含),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户口父母在我县境内无私有房产,申请人无用人单位提供的无偿住房且未在我县享受过其他各类政府住房优惠政策;3.按时按照我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规定申请积分;4.房屋租赁合同经租赁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备案(申报)登记确认。

  (二)积分体检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

  二、保障名额

  (一)积分住房租赁补贴2022年度全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额280名,根据新居民积分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补贴保障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

  (二)积分体检2022年度全县新居民积分体检保障名额20名,全县积分排名前20名的新居民可享受永嘉县级指定医院每人800元标准的体检套餐。

  三、申请时间

  自2022年9月6日至10月21日止,不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通过浙里办“永嘉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应用在线申请或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新居民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和积分体检可同时申请,也可单独申请。积分住房租赁补贴依照《永嘉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永嘉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永嘉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经积分审核、公示等程序,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兑现;积分体检依照《永嘉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积分审核、公示等程序,由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兑现。

  五、材料说明

  (一)积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除积分申请相关证件、材料外,需提供以下材料:1.《永嘉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2.在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缴费证明;3.申请人用人单位出具的未提供无偿住房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或《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等);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户口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6.租赁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报)登记证明;7.申请人永嘉农商银行卡。

  (二)积分体检积分申请相关证件、材料。另外,留永过年积分奖励还需提供留永过年企业证明及留永过年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留永过年员工名单、在永消费支付凭证、查询保存的本人通信行程码)。

  六、申请流程

  七、受理窗口

  八、其他说明

  《永嘉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永嘉县新居民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留永过年新居民积分奖励5分政策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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