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3 19:01:57作者:智慧百科

惠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一寸照片

  2.社会保障卡(原件1)、劳动合同

  3.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1,复印件1)

  4、《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就业失业登记凭证按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2.失业人员有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

  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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