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3 19:03:44作者:智慧百科
养老金来源:
1.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政府补贴;
3.集体补助;
4.社会捐助;
5.基金收益及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
1.缴费补贴: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负担,其中省、市分别补贴10元,其余部分由县(区)负担。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我市将做相应调整。
2.基础养老金补贴:各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145元,其中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按规定执行。
3.困难群体补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城乡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政府按不低于每人每年120元标准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并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政府缴费补贴。
4.丧葬补贴: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死亡,遗体处理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700元,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丧葬补助费标准可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39。
激励政策:
1.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标准在48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的,财政缴费补助在原来基础上增加30元,所需资金除省负担的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县(区)财政各负担50%。
2.参保人缴费满15年后(含趸缴、补缴、补记、转移等累计合并计算的年限),计发待遇时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分别负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