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医保困难居民对象范围

更新时间:2022-09-13 19:07:20作者:智慧百科

江门医保困难居民对象范围

  江门医保困难居民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困难居民参保人个人免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低收入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是指各市(区)民政部门核发“低收入家庭证”的家庭;

  (三)特困供养人员;

  (四)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

  (五)重度残疾人;

  (六)精神和智力残疾人;

  (七)困境儿童(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残疾儿童、重病儿童);

  (八)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指符合江办发〔2008〕10号文规定条件的三类人员:第一类既享受低保救济且享受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第二类为只享受低保救济的优抚对象;第三类为只享受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

  住院待遇标准:

  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为54万元。

  

本文标签: 低收入  对象  儿童  家庭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