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居住就业入户办理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3 21:58:46作者:智慧百科

仲恺高新区居住就业入户办理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仲恺高新区居住就业入户(外省市)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申请人因证件丢失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丢失声明)。

  (3)申请人在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或连续2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仲恺高新区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需提供惠州市内连续2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有以下险种之一即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可以相互叠加)或连续2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其他县(区)无需提供。

  (3)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②合法所有权属于政府的租赁房屋(廉租房、保障房、直管房等),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③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拓展材料】

  院校招生入户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教育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入学时可迁入就读学校的集体户口。除毕业、退学等原因外,不可市内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