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省外人员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2-09-13 21:58:57作者:智慧百科

仲恺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省外人员怎么办理

  仲恺高新区居住就业入户(外省市)

  1.办理条件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有合法稳足在所(含租赁),且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2.需审核扫描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申请人因证件丢失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丢失声明)。

  (3)申请人在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或连续2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其他情形: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3.办理流程

  全市任一公安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入户惠阳区、大亚湾区呈报户籍地县(区)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入户仲恺区、惠城区呈报市公安局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由受理窗口办结。

  【拓展材料】

  惠城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设街道办事处地区:(1)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2)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引进人才迁移准入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本文标签: 大亚湾  芦洲  申请人  直系亲属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