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办理条件(省外迁入+市内迁移)

更新时间:2022-09-13 21:59:12作者:智慧百科

龙门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办理条件(省外迁入+市内迁移)

  龙门县居住就业入户(外省市)

  办理条件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的县人民政府驻地街道和其他建制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龙门县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

  办理条件

  全市居民可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街)和其他建制镇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拓展阅读】

  惠城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设街道办事处地区:

  (1)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引进人才迁移准入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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