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材料(购买二手房)

更新时间:2022-09-13 22:50:18作者:智慧百科

惠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材料(购买二手房)

资料名称

资料类型

说明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原件1

如夫妻双方均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各提供1份。

《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原件1

申请人、配偶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需签名(包括曾用名)并加盖手指模。

身份证

不需要收取复印件,办理面签时受委托银行核对并扫描原件信息。

三证信息需一致

户口簿

复印件1

申请人、配偶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各1份。

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丧偶材料

复印件1

未婚、离婚、丧偶的需签署我中心制订的《婚姻状况声明书》,面谈时填写;丧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是丧偶状态的提供我中心制订的《婚姻状况声明书》,如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不是丧偶状态的,需提供相关的丧偶佐证材料。

申请人供款帐户、卖方收款账户

复印件1

账户需提供名下的一类储蓄卡(具体的银行名称及受理范围详见中心网站),银行卡复印正反两面。

《房地产买卖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各1

《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复印件1

《房地产申请登记受理回执》或买方的新《房地产权证》

复印件1

申请时效为证件签发之日起90天内

卖方的原《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复印件1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原件1

由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

粤港澳大湾区的缴存职工无需提供

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

原件1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提供近3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缴存未满36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月数提供)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公章。

证明还款能力资料

《收入证明》

原件1

注: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或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才需提供

工资流水

原件1

提供近6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

个税纳税证明

复印件1

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本文标签: 复印件  原件  缴存  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