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大中专学生户口回迁本市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3 22:51:05作者:智慧百科

江门大中专学生户口回迁本市办理指南

  江门大中专学生毕业回迁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江门市户籍人员,升学就读原因将户口迁至大中专院校的,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学生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在本市内发生迁移的,不受区域限制。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微信户政业务平台“市外迁入-大中专学生毕业回迁”模块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请表进行网上初审核。

  3、业务申请提交后,公安机关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合规。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则进入审批流程,30个工作日出具审批结果,反馈到微信端(江门公安邑微警)。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则通过微信消息把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进行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则会以微信消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

  4、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根据收到的提示信息,须在30日内的工作时间带齐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服务中心现场办结。

  二、办理材料

  (一)必须上传的材料

  1、申请人持证照片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拍照。

  2、毕业生入户申请书

  按样板书写并拍照

  3、身份证

  申请人及入户地户主身份证正面和底面;若申请人已婚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正面和底面

  请以身份证正面、底面为-组,每个人按顺序进行拍照上传。

  4、户口簿

  入户地户口簿地址页和户主本人页; 若申请人已婚需提供配偶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

  5、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申请人未婚且已达婚龄的需提供本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照版抄写或打印后签名拍照),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或婚姻状况声明书

  6、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所在学校公安机关签发

  7、学历证明

  毕业证

  (二)按需选择上传的材料照片

  1、原户口迁出注销证明材料

  原迁出地户口簿或原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底册复印件

  2、其他材料

  三、网上申报

  江门公安邑微警微信公众号

  链接:http://ywj.jmga.gov.cn/ywj2/home(手机微信页面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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