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4 15:21:36作者:智慧百科
答: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同时参加两份职工医保,或同时参加两份居民医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对全市重复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清理,一人只能保留一种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清理时间:
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清理
为保障您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您手机接到所属地医保中心的电话通知或收到以下类似短信,请及时处理。
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短信告知内容(供参考)
【经办机构名称】:
温馨提醒:张XX(姓名)参保人您好,根据系统显示您参加了惠州市XX(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XX市XX(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国家及省关于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规定,请您在收到此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
若您未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选择,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属地医保中心电话,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咨询电话如下:
市医保中心关系部:0752-2862920
惠城区医保中心:0752-7809125
惠阳区医保中心:0752-3382063
惠东县医保中心:0752-8801629
博罗县医保中心关系业务:0752-6630969
龙门县医保中心:0752-7888716
大亚湾社保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0752-5562359
仲恺社保分局社会保险关系股:0752-3278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