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养老保险转入(省内)

更新时间:2022-09-14 17:41:46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养老保险转入(省内)

  如果你原来在省内外市参保,现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汕头市,你需要这样做:

  办理条件:

  须已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你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请记得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办理流程:

  转入

  (三)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外转入的,具体经办程序为:

  参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需将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的,可凭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连同转移基金转出。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进行核对,对信息无误的,按规定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转移手续。

  (四)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的,具体经办程序为:

  参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需将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的,可凭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当场通过省内转移平台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接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7个工作日内,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进行核对,对信息无误的,按规定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上传业务办结反馈信息,完成整个转移手续。

  办理时限:

  转入:省内—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7个工作日内,省外—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7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点:

  

本文标签: 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  关系  社保  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