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社保转移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更新时间:2022-09-14 17:44:14作者:智慧百科

汕头社保转移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汕头社保转移分为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以及失业保险转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转入地缴纳之后就会生效。

  医疗保险转移指南

  申报条件

  1、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养老关系转入的参保人。

  2、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参保人中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次月,且已办理养老关系转出。

  申报材料

  (一)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相关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如需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

  (2)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

  (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供下列材料:

   参保人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如需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

  承诺时限

  (一)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受理转入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自收到转出地《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个人账户资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记录完善相关信息,将转入的个人账户资金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二)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出具参保凭证:当场办结;

  2、自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打印《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 

  息表》邮寄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

  流程图

  养老保险转移

  申报条件

  转入:先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出:先由原单位办理减员。

  申报材料

  转入: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出: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承诺时限

  转入:省内—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7个工作日内,省外—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7个工作日内。

  转出:省内—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跨省—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转入流程

  转出流程:

  失业保险:

  申报条件

  转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

  转出: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

  1、尚在参保缴费的须先办理减员手续;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联系函。

  申报材料

  转入:1、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转出: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

  承诺时限

  转入:在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转出:在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转入流程

  转出流程


  

本文标签: 参保  关系  转出  医疗保险  工作日内